越南老街省一名16岁男学生骑摩托车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被测出时速82公里,遇交警示意停车时掉头逆行逃离,随后被拦下并处以五项行政违法处罚。
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通报,10月16日上午约7时05分,老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第三公路交警队工作组在Âu Cơ路巡逻管控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超过规定时速42公里。交警示意停车检查,驾驶人未服从,掉头驶入设有禁止逆行标志的道路逃离。工作组随后采取措施将车辆拦停,核实驾驶人为B.N.G.,2010年1月5日出生,住老街省Âu Lâu坊。
职能部门对这名男学生制作了五项行政违法笔录,包括超速20公里以上、缺少左侧后视镜、不服从交通管控人员指挥、驾驶无车辆登记证车辆,以及在设有禁止标志的道路上逆行。上述行为依据政府第168/2024/NĐ-CP号议定认定,该议定经第238/2026/NĐ-CP号议定修订补充。
按适用于成年人的标准计算,五项行为的罚款平均合计为2000万越南盾。违法行为发生时B.N.G.已满16岁但未满18岁,依据《行政违法处理法》第134条第3款,该年龄段人员罚款不超过同一行为成年人罚款标准的一半。
老街交警提醒家长加强管理和教育子女,不要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交通参与者应遵守限速、标志和职能部门指挥规定,避免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