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乐省人民委员会已同意调整“Ea Hồ至Tam Giang交通公路”项目方案,暂不投资起点段2.54公里,全线长度由10,708米缩短至8,168米。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Y Nhuân Byă签署的文件显示,调整原因是该段涉及58户家庭和个人的征地补偿方案尚未获批。
据省建设厅报告,未获批准补偿方案的58户中,40户未与补偿方案草案达成一致,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补偿单价,以及要求对不具备补偿条件的房屋和财产给予补偿;另有6例提出安排安置。按草案测算,补偿、支持和征地费用接近770亿越南盾,比项目已安排经费高出约368.6亿越南盾。
项目投资方在核查后提出,起点区域已有规模相近的“Krông Năng至Ea H’leo交通公路”,该路在Km 2+540处与本项目相接,并在约Km 171+100处连接29号国道,相距1.671公里。因此建议暂缓起点段,把资源集中到其余路段,并称不改变项目投资目标。调整后总投资拟由1400亿越南盾降至逾1010亿越南盾。
该项目由得乐省交通工程与农业农村发展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委员会担任投资方,经过原Krông Năng镇、富禄乡和Ea Hồ乡,现属Krông Năng乡,按山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60公里,路基宽9米、路面宽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实施期为2021年至2026年,目标是在2026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
建设厅数据显示,项目累计安排资金约1348亿/1400亿越南盾,相当于总投资的96%;已拨付约582亿/1348亿越南盾,占已安排资金的43%。2026年资金计划约871亿越南盾,来自2025年中央预算结转,目前已拨付约105亿越南盾,占12%。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完成调整手续并提交有权机关审定批准,确保交通衔接同步、不改变原定投资目标,同时督促承包商加快进度。
该公路此前还涉及非法取土争议。建设报报道,在Km 2+540至Km 3+140段,项目因征地问题暂停施工期间,有土地被挖运出场,投资方检查记录估算约2200立方米,称改变了现场状况并影响工程结构。美娘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未施工该项目,但承认在该区域取土,当时实际数量尚未形成一致认定。2025年12月7日,Krông Năng乡人民委员会表示,乡公安已受理并立案调查,初步确定被取走土方约2000至2200立方米,需继续对照技术档案以准确认定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