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樂省人民委員會已同意調整“Ea Hồ至Tam Giang交通公路”項目方案,暫不投資起點段2.54公里,全線長度由10,708米縮短至8,168米。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Y Nhuân Byă簽署的文件顯示,調整原因是該段涉及58戶家庭和個人的徵地補償方案尚未獲批。

據省建設廳報告,未獲批准補償方案的58戶中,40戶未與補償方案草案達成一致,爭議主要集中在土地補償單價,以及要求對不具備補償條件的房屋和財產給予補償;另有6例提出安排安置。按草案測算,補償、支持和徵地費用接近770億越南盾,比項目已安排經費高出約368.6億越南盾。

項目投資方在核查後提出,起點區域已有規模相近的“Krông Năng至Ea H’leo交通公路”,該路在Km 2+540處與本項目相接,並在約Km 171+100處連接29號國道,相距1.671公里。因此建議暫緩起點段,把資源集中到其餘路段,並稱不改變項目投資目標。調整後總投資擬由1400億越南盾降至逾1010億越南盾。

該項目由得樂省交通工程與農業農村發展建設項目投資管理委員會擔任投資方,經過原Krông Năng鎮、富祿鄉和Ea Hồ鄉,現屬Krông Năng鄉,按山區三級公路標準設計,設計時速60公里,路基寬9米、路面寬6米,採用瀝青混凝土路面,實施期為2021年至2026年,目標是在2026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

建設廳數據顯示,項目累計安排資金約1348億/1400億越南盾,相當於總投資的96%;已撥付約582億/1348億越南盾,佔已安排資金的43%。2026年資金計劃約871億越南盾,來自2025年中央預算結轉,目前已撥付約105億越南盾,佔12%。省人民委員會要求完成調整手續並提交有權機關審定批准,確保交通銜接同步、不改變原定投資目標,同時督促承包商加快進度。

該公路此前還涉及非法取土爭議。建設報報道,在Km 2+540至Km 3+140段,項目因徵地問題暫停施工期間,有土地被挖運出場,投資方檢查記錄估算約2200立方米,稱改變了現場狀況並影響工程結構。美娘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表示未施工該項目,但承認在該區域取土,當時實際數量尚未形成一致認定。2025年12月7日,Krông Năng鄉人民委員會表示,鄉公安已受理並立案調查,初步確定被取走土方約2000至2200立方米,需繼續對照技術檔案以準確認定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