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10月17日通报,已完成调查并将案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建议以“滥用信任侵占财产”罪起诉陈氏芝(1999年生,安江省安富乡人)。警方称,陈氏芝被指控在受雇管理金店金戒指期间,将70枚18K金戒指取出变卖,所得近15亿越南盾用于个人消费、还债和赌博。

调查结果显示,陈氏芝于2025年7月受聘进入私营企业T.K,负责管理并销售店内8盘18K金戒指。警方称,因需要钱款开销、还债和赌博,她产生了侵占所管理金饰的意图。2025年9月3日至11月4日期间,她先后取走70枚金戒指出售,获得近15亿越南盾。

警方表示,立案调查后,由于陈氏芝正在抚养未满36个月大的孩子,对她采取了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强制措施,而非羁押。案件目前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尚待其审查决定;上述指控内容来自侦查机关,未经法院判决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