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公安局10月16日举行仪式,公布该局局长签署的干部工作决定,涉及13名部门负责人的调动与任命,决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

根据公布内容,原参谋处处长阮越英大校调任后勤处处长;原人民安全学院基础业务系主任范国勇大校调至海防市公安局工作,任参谋处处长。原调查安全处处长范文庆大校调任经济安全处处长;原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处处长范友团大校调任调查安全处处长。

其余调整包括:原机动警察处处长武廷雄大校调任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处处长;原交通警察处处长陈英玉大校调任机动警察处处长;原后勤处处长黄进南大校调任交通警察处处长;原业务技术与外线处处长黎明欢大校调任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原市局监察长武克会大校调任业务技术与外线处处长。

原刑事判决执行与司法辅助警察处处长阮泰蝶大校调任市局监察长;原出入境管理处处长黄金泰大校调任刑事判决执行与司法辅助警察处处长;原网络安全处处长武春保大校调任刑事警察处处长;原刑事警察处副处长范文民中校获调动并任命为网络安全处处长。

仪式同时公布市局党委常委会决定,指定上述13名获调动、任命为处长的干部参加党委、党委常委会并担任13个业务处党委的党委书记。黄金泰大校还获任命为海防市公安局刑事判决执行机构及羁押、暂扣和禁止离开居住地管理机构常任副首长,同样自10月16日起生效。

海防市公安局局长裴光平少将在仪式上表示,干部工作是特别重要且经常性的任务,既要公开、民主,也要依据各级公安领导干部的能力、专长和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