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公安局10月16日舉行儀式,公佈該局局長簽署的幹部工作決定,涉及13名部門負責人的調動與任命,決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

根據公佈內容,原參謀處處長阮越英大校調任後勤處處長;原人民安全學院基礎業務系主任範國勇大校調至海防市公安局工作,任參謀處處長。原調查安全處處長範文慶大校調任經濟安全處處長;原毒品犯罪調查警察處處長範友團大校調任調查安全處處長。

其餘調整包括:原機動警察處處長武廷雄大校調任毒品犯罪調查警察處處長;原交通警察處處長陳英玉大校調任機動警察處處長;原後勤處處長黃進南大校調任交通警察處處長;原業務技術與外線處處長黎明歡大校調任出入境管理處處長;原市局監察長武克會大校調任業務技術與外線處處長。

原刑事判決執行與司法輔助警察處處長阮泰蝶大校調任市局監察長;原出入境管理處處長黃金泰大校調任刑事判決執行與司法輔助警察處處長;原網絡安全處處長武春保大校調任刑事警察處處長;原刑事警察處副處長範文民中校獲調動並任命為網絡安全處處長。

儀式同時公佈市局黨委常委會決定,指定上述13名獲調動、任命為處長的幹部參加黨委、黨委常委會並擔任13個業務處黨委的黨委書記。黃金泰大校還獲任命為海防市公安局刑事判決執行機構及羈押、暫扣和禁止離開居住地管理機構常任副首長,同樣自10月16日起生效。

海防市公安局局長裴光平少將在儀式上表示,幹部工作是特別重要且經常性的任務,既要公開、民主,也要依據各級公安領導幹部的能力、專長和工作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