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省公安厅交警处10月16日通报,已对一名33岁男司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在驾驶汽车时手持并使用手机。该司机被罚款500万越南盾,并被扣除驾驶证4分。
据交警处介绍,事发于9月16日,地点在西宁省德和乡境内的ĐT.825省道。当时该司机左手握方向盘、右手持手机使用。一名路人拍下视频后,发送至公安部交警局的接收渠道。
西宁省公安厅交警处公路交警第三队核实后,邀请涉事司机前来制作行政违规笔录。司机承认违规,并接受罚款500万越南盾及驾驶证扣4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还表示,近期在高速公路上发现多名司机边开车边使用手机,已处理120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