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一份决议草案提出,对参与战略任务的人才及其助手免征五年个人所得税。草案由相关机构拟定,拟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目前仍处草案阶段,需按程序继续完善。

根据草案第10条,人才及助手的工资、奖金收入自产生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同一笔收入不重复享受优惠。在不动用国家预算、承担战略任务的企业工作的人才,同样适用这一优惠。草案说明称,现行优惠多集中于特定收入类型、领域或专业活动,此次拟将优惠与战略任务挂钩,不限于某一具体技术行业。

草案同时提出对企业端的优惠:企业使用承担战略任务的人才及助手,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支付给该群体的工资、奖金成本的50%计入可扣除费用。草案还要求建立任务确认机制、核查实际支付款项,并防止重复享受优惠。

在人才选拔上,草案规定依据任务要求、能力和产出成果,不强制要求学衔、学位、职称、资历或已获人才称号,法律对执业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选拔范围包括有突出成果或贡献者、在研究、创新、管理、组织执行或解决重大问题方面能力突出者,以及经能力评估、产品或方案证明具有突出发展潜质者。

草案提出以有权机关决定或合同方式交办任务,明确目标、产出、期限、自主权、工资、奖金及各方责任。获选人才可自主选择助手、组建执行团队,使用所获经费与助手签订合同并决定其工资和奖金水平,也可依决定或合同约定同时在多个机关、组织、企业承担任务。草案说明称,政策方向是从按入口标准吸引人才,转向交任务、赋权并按产品成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