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335/2026/NĐ-CP号法令规定,自2026年10月5日起,符合条件的四岁以下儿童每月可领取135万越南盾社会补助。该金额按每月54万越南盾的补助标准乘以2.5的系数计算得出。
法令第5条明确,领取这一补助的四岁以下儿童须属于失去抚养来源的情形,包括被遗弃且尚无人收养,或父母双亡。此外,四岁以下儿童若属特别重度残疾,或为贫困家庭中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者,同样适用2.5的系数。
法令同时规定追溯安排:正在领取每月社会补助的对象,自2026年7月1日起按新的54万越南盾标准计算待遇,差额部分予以补发。这意味着补助标准调整的实际起算时间早于法令生效日期。
对于年满四岁的儿童,待遇随之调整。四岁至十六岁以下属孤儿或被遗弃情形的,适用2.0的系数,即每月108万越南盾。儿童满四岁后,补助系数由2.5下调至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