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对一名中国籍男子采取刑事措施,指控其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Hằng Du Mục”品牌经营红枣产品。警方称,此案属于胡志明市公安厅部署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一部分。
据胡志明市公安厅经济警察处(PC03)通报,被逮捕者为SUN YUPENG(中文名孙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系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即网红“Hằng Du Mục”)的前夫。警方已作出起诉案件、起诉被告人及逮捕被告人予以羁押的决定,罪名是违反越南《刑法》第226条第2款规定的“侵犯工业产权”。
调查材料显示,“Hằng Du Mục”商标由Hằng Du Mục有限责任公司经理Nguyễn Công Hảo注册并获越南知识产权局颁发商标注册证,其后交由女儿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通过TikTok平台经营销售。警方称,孙鹏明知该商标权利人为Nguyễn Công Hảo,且未获授权不得转让、转授或委托第三方生产使用,但在与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离婚后,利用该商标已有的消费者认知,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未经Nguyễn Công Hảo许可单独经营“Hằng Du Mục”品牌红枣产品。
警方对位于新山坊新山街45号、由孙鹏担任法定代表人的Dịch Dương公司仓库进行搜查,发现28,794公斤产地为中国的“Hằng Du Mục”品牌红枣,货值约15亿越南盾,且未能出示发票凭证。执法人员在相关人员的住所和工作场所还查获2万瓶药品、100多公斤原料及8.5亿越南盾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