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近日颁布第148/2026/QĐ-UBND号决定,发布2026至2030年阶段新农村村组标准,共设9组内容,并按村所属乡分为第1、第2、第3组提出不同要求。标准覆盖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减贫、环境、数字化转型及政治系统与国防安全等领域。

基础设施方面,各村须确保村道、巷道100%实现混凝土化或沥青化,村道沿线至少60%长度种植绿树。安全稳定用电户比例在第1、第2组乡须达99%,第3组乡达98%;农业生产用地主动灌溉、排水比例在前两组乡分别达90%和80%,第3组乡按地方条件执行。通信基础设施须保障电话和互联网服务可及。

经济方面,每个村至少有一个高效的高科技农业、绿色经济或循环经济模式,并至少有一个仍在认定有效期内的三星级以上OCOP产品,或一个有效运营的特色农业、手工艺产品。生产经营能手农户比例按三组乡分别为至少65%、55%和40%;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庭院完成整治改造的比例分别为95%、90%和85%。劳动力持证比例分别为45%、40%和30%。

文化与社会领域,各村须设有文化馆或传统村舍、体育区、儿童游乐点、图书馆模式及经常活动的文化体育俱乐部;至少40%家庭和50%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完成高中或同等学历的适龄人口比例按三组乡分别至少为95%、90%和85%。参加医保比例从2026年的95.07%逐步提高至2030年的100%。多维贫困率分别不超过1%、3%和10%。

数字化转型方面,文化馆或社区活动点须配备光纤互联网和无线网络,社区数字技术组每年至少组织4次面向居民的指导活动,智能手机用户比例至少达90%。环境方面,100%家庭须签署环保承诺,至少90%的养殖废弃物、有机废弃物和农业副产品得到收集、处理或回收;生活污水处理符合要求的比例从50%起,生活垃圾分拣收集处理比例从85%起。各村须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维护。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农业与环境厅牵头指导、检查和跟踪落实;乡人民委员会制定计划、安排资源,并每半年及每年报告结果;越南祖国阵线参与动员、监督,并就新农村建设成果征求居民满意度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