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2026年8月28日批准《至2030年、展望2045年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将“安全、可信的AI治理”列为第九大支柱。该支柱包括实施并更新国家AI伦理框架、制定合规评估指南、开发用于监督和检验系统可信度的工具。

在法律层面,编号134/2025/QH15的《人工智能法》已于2026年3月1日生效,按高、中、低三级风险对AI系统分类,并根据角色、风险等级和具体情形规定相应义务。与之一同实施的个人数据保护法自2026年初生效,企业在选择和部署AI时即须考虑法律责任,并注意过渡条款。

先锋报2026年10月18日刊发的文章列举了AI大规模参与决策后可能放大的风险:有人因评估系统出错被拒贷款,有求职者因招聘软件沿袭过往偏见而被淘汰,有家庭接到冒充亲属声音的诈骗电话。文章提出,当系统造成损害时,谁负责检查、干预和补救,是治理必须回答的问题。

文章认为,被拒贷款的客户不应只得到“系统决定”的答复,患者需要医生对AI结论进行核验,相关责任属于使用AI的组织。对企业而言,聊天机器人泄露客户信息、招聘工具存在偏见或AI给出错误政策建议,都可能带来投诉、法律责任、补救成本和声誉损失;若缺少运行日志和明确责任人,连解释差错都困难。

文章提到,欧盟已颁布按风险等级管理系统的《人工智能法》,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建立了帮助机构识别和控制风险的框架,经合组织(OECD)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强调人权、公平、透明和问责。文章同时指出,欧盟已延长部分高风险AI系统义务的适用期限,与完善执法工具相关;隐私、版权、偏见以及日益自主的AI系统等争论仍在继续。

文章认为越南应借鉴国际经验而非照搬,落实仍需合适标准和有能力的检验、监督队伍。作者表示,自己长期从事技术工作,并有为国内机构管理、咨询和培训的经验,2026年出版616页、12章的《AI伦理:原则与实践》,涉及影响评估、风险控制、ISO/IEC 42001标准和NIST AI RMF框架,以及银行、医疗、教育、制造、电信和公共行政等章节。

作者强调“AI伦理是流程和证据,不是承诺”,并认为民众应了解哪些数据不应输入聊天机器人、如何识别伪造内容,以及流畅回答未必正确。文章建议企业回答数据来源、审批人、是否经过测试、何时须人工介入、谁有权停止系统、保留哪些证据等问题,并将答案写入流程和与供应商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