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报》刊出一名读者来信,就公民信访、投诉与举报的处理工作提出建议。来信人阮文八(Nguyễn Văn Tám)来自多乐省广富乡决胜村,他提出,应修改补充法律规定,明确各级、各部门及机关单位负责人在接收和处理公民信访投诉中的责任。
阮文八在来信中称,按党和国家规定,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每月定期接待公民,职能部门也接收并处理公民的信访、投诉和举报。但他认为,不少接访活动以及信访投诉处理的质量不高,一些案件和公民意见只得到笼统答复,未抓住重点、未彻底解决。
他还提到,地方与各部委之间的协调不够紧密,部分答复内容不完整、缺乏一致性,导致公民多次寄送建议和投诉、越级上访,影响地方安全秩序。他因此建议国会和政府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并加强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对选民建议处理情况的监督,以保障法律严格执行、公民权益不受侵犯,并有助于维护基层尤其是多乐省及西原地区的安全秩序。
同一版面还刊出另一名读者邓功战(Đặng Công Chiến)的意见,他来自岘港市和旺乡和丰村。他称,目前乡级干部和公务员工作压力很大,对质量和进度的要求高,但工资和补贴偏低;乡级收到的反映和建议数量大,负责接访及参谋处理投诉举报的人员往往兼任多项任务,复杂案件还需实地核查,人手和时间超负荷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
邓功战建议国会和政府继续完善乡级组织机构和编制规定,按工作量配备相应人力、减少过多兼职,并指示审查调整乡级干部、公务员、职员及村级非专职人员的工资补贴政策,使其与人口规模和管理区域相适应;同时尽早出台政策,妥善支持因机构调整而富余或受影响的人员,保障其正当权益并稳定基层队伍的思想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