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報》刊出一名讀者來信,就公民信訪、投訴與舉報的處理工作提出建議。來信人阮文八(Nguyễn Văn Tám)來自多樂省廣富鄉決勝村,他提出,應修改補充法律規定,明確各級、各部門及機關單位負責人在接收和處理公民信訪投訴中的責任。

阮文八在來信中稱,按黨和國家規定,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每月定期接待公民,職能部門也接收並處理公民的信訪、投訴和舉報。但他認為,不少接訪活動以及信訪投訴處理的質量不高,一些案件和公民意見只得到籠統答覆,未抓住重點、未徹底解決。

他還提到,地方與各部委之間的協調不夠緊密,部分答覆內容不完整、缺乏一致性,導致公民多次寄送建議和投訴、越級上訪,影響地方安全秩序。他因此建議國會和政府完善相關法律規定,並加強國會和各級人民議會對選民建議處理情況的監督,以保障法律嚴格執行、公民權益不受侵犯,並有助於維護基層尤其是多樂省及西原地區的安全秩序。

同一版面還刊出另一名讀者鄧功戰(Đặng Công Chiến)的意見,他來自峴港市和旺鄉和豐村。他稱,目前鄉級幹部和公務員工作壓力很大,對質量和進度的要求高,但工資和補貼偏低;鄉級收到的反映和建議數量大,負責接訪及參謀處理投訴舉報的人員往往兼任多項任務,複雜案件還需實地核查,人手和時間超負荷已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

鄧功戰建議國會和政府繼續完善鄉級組織機構和編制規定,按工作量配備相應人力、減少過多兼職,並指示審查調整鄉級幹部、公務員、職員及村級非專職人員的工資補貼政策,使其與人口規模和管理區域相適應;同時儘早出臺政策,妥善支持因機構調整而富餘或受影響的人員,保障其正當權益並穩定基層隊伍的思想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