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建设技术基础设施局近日就《新时期广宁省城市建设与发展方案》档案提交意见,要求广宁省进一步明确安全供水、防洪排涝和污水处理的具体方案。该局在意见中提出,广宁需同步发展城市技术基础设施,以满足新阶段扩展发展空间的要求。

在防洪排涝方面,该局建议按流域进行管理,将排水系统与调蓄湖、蓄水空间、绿地和水面结合。意见特别提出,需同时评估强降雨、潮位上涨和海平面上升对沿海城市的影响,确保新城区开发不会加重现有城区及下游地区的内涝。

在供水与污水处理方面,该局要求按阶段平衡用水需求与供水能力,并为自然灾害和事故情形预留水源与供水能力。污水处理方面,需明确优先投资区域,使污水收集管网与处理设施同步建设,重点区域包括下龙、锦普、广安、云屯以及影响下龙湾等受纳水体水质的地区。

该局还建议在规划编制和调整过程中,为供水、排水、泵站、调蓄湖、污水处理等工程安排用地和空间,并统筹地下空间与地面空间、交通系统及现有和规划中的技术基础设施线路。对于越权内容,需加以论证并提请有权限的层级审议。

上述意见同时涉及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新时期广宁省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决议草案,以及广宁省省委行动纲领草案。该局建议在决议草案中补充城市安全供水、按流域组织防洪排涝并适应强降雨、潮位上涨和海平面上升,以及优先在沿海敏感城市区域收集处理污水等方向;在行动纲领草案中则需细化安全供水、防洪排涝和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等优先项目组,明确优先区域、主持机构、进度、预计资源和结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