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建設技術基礎設施局近日就《新時期廣寧省城市建設與發展方案》檔案提交意見,要求廣寧省進一步明確安全供水、防洪排澇和汙水處理的具體方案。該局在意見中提出,廣寧需同步發展城市技術基礎設施,以滿足新階段擴展發展空間的要求。

在防洪排澇方面,該局建議按流域進行管理,將排水系統與調蓄湖、蓄水空間、綠地和水面結合。意見特別提出,需同時評估強降雨、潮位上漲和海平面上升對沿海城市的影響,確保新城區開發不會加重現有城區及下游地區的內澇。

在供水與汙水處理方面,該局要求按階段平衡用水需求與供水能力,併為自然災害和事故情形預留水源與供水能力。汙水處理方面,需明確優先投資區域,使汙水收集管網與處理設施同步建設,重點區域包括下龍、錦普、廣安、雲屯以及影響下龍灣等受納水體水質的地區。

該局還建議在規劃編制和調整過程中,為供水、排水、泵站、調蓄湖、汙水處理等工程安排用地和空間,並統籌地下空間與地面空間、交通系統及現有和規劃中的技術基礎設施線路。對於越權內容,需加以論證並提請有權限的層級審議。

上述意見同時涉及越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新時期廣寧省城市建設與發展的決議草案,以及廣寧省省委行動綱領草案。該局建議在決議草案中補充城市安全供水、按流域組織防洪排澇並適應強降雨、潮位上漲和海平面上升,以及優先在沿海敏感城市區域收集處理汙水等方向;在行動綱領草案中則需細化安全供水、防洪排澇和城市汙水收集處理等優先項目組,明確優先區域、主持機構、進度、預計資源和結果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