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法院近日对前律师阮氏娥(38岁)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其15年有期徒刑。法院认定,阮氏娥在代理一起继承纠纷民事案件期间,向委托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钱财。
据案卷材料,阮氏娥曾从事律师职业,接受当事人L先生的委托,代理其向古芝县人民法院(旧)提起的继承纠纷案,双方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约定费用为2.5亿越南盾。除合同报酬外,阮氏娥多次向L先生谎称需要追加款项,用于接触案卷、影响案件处理,以保证其胜诉。L先生信以为真,共向其转账5.6亿越南盾。
阮氏娥并未兑现上述承诺。古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L先生败诉,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案件结果与约定不符后,L先生多次联系、发短信要求阮氏娥退还款项,均未获回应,随后向职能部门提交控告书。
案卷还显示,阮氏娥另被指控以合作投资房地产、低价转让土地等虚假信息,侵占其他受害人逾85亿越南盾。本次判决针对的是其诈骗L先生5.6亿越南盾的犯罪事实。
此案与另一起律师诈骗案形成对照:槟椥省律师陈友健在代理一起继承款分割案时,将当事人应得的逾13亿越南盾继承款转入自己账户后挥霍,并谎称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尚未完成,2020年被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