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卫生厅已向市人民委员会提交决议草案,建议继续将社会补助和社会养老金标准维持在每月65万越南盾。该草案预计于2026年12月提交市人民议会审议。草案覆盖超过32.6万人次,预计每年经费约5.801万亿越南盾。

草案的目标是在胡志明市与平阳省、巴地头顿省合并后统一社会安生政策,确保正在领取补助者的权益不受影响,并为仍面临困难的人群补充支持。现行65万越南盾的标准比中央规定的54万越南盾高出11万越南盾,约20.4%。

草案还建议对部分脆弱群体增加补助,增加额为基准的0.5倍,即每月32.5万越南盾;特别重度残疾儿童等对象可增加一倍基准,即每月65万越南盾。同时属于多个补助类别的对象只享受最高补充额度,以避免政策重叠。

此外,草案拟将补助范围扩大至中央规定尚未覆盖但仍有困难的人群,包括3岁以下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或正在服刑的儿童、75岁以下且无符合条件赡养人的老年人,以及患重病或劳动能力下降31%以上且无稳定收入者。这些对象须属于胡志明市贫困户或近贫困户标准,且未享受相应政策。

目前胡志明市约有326,790人次享受社会补助政策,每年经费约4.960万亿越南盾。新决议旨在继承合适政策、统一标准、减少差距并避免遗漏需要帮助的人。上述内容仍为提案,需经市人民议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