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人民委员会10月19日向该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提交报告,说明合并后闲置公房与土地的处理情况。报告称,截至10月13日,全省共有1255处闲置公房和土地,其中1092处由省管理处理,163处由中央移交地方。

目前已完成处理582处。其中522处交由机关、单位和地方继续使用,60处完成出租手续。具体而言,林同省房屋管理中心已出租37处,收入超过99亿越南盾;乡、坊和特区级单位出租23处,收入近39.9亿越南盾。

在522处安排使用的房产中,包括130处办公驻地、54处教育设施、18处医疗设施,以及116处暂交公安、军队和医疗部门使用;另有204处乡、坊和特区级驻地已转换功能。

林同省已将644处公房和土地交由机关、单位和地方管理,相关单位正在制定管理与开发方案。其中,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管理104处,省房屋管理中心管理132处,乡级综合服务中心管理408处。

省人民委员会表示,交由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的104处尚未完成出租、拍卖或招标;房屋管理中心管理的132处中,49处已有出租方案;乡级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的408处中,281处计划以出租方式开发,其中141处已获批方案和租金,39个乡、坊的140处尚无出租方案。

省人民委员会称,合并后公共资产管理面临困难,资产量大、分散且法律档案不全,部分资产历经多个管理阶段,档案未同步更新,影响核查和依规处理;一些工程和驻地多年前建成,已出现局部老化损坏。该省建议乡、坊和特区主席负责指导完成闲置公房土地开发方案及租金或拍卖价格的审批,并配合相关单位核查,按规将适合的闲置设施转给教育部门用作学校、操场、体育场地和公共活动空间,同时核查偏远山区闲置设施以制定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