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省人民委員會10月19日向該省人民委員會黨委提交報告,說明合併後閒置公房與土地的處理情況。報告稱,截至10月13日,全省共有1255處閒置公房和土地,其中1092處由省管理處理,163處由中央移交地方。
目前已完成處理582處。其中522處交由機關、單位和地方繼續使用,60處完成出租手續。具體而言,林同省房屋管理中心已出租37處,收入超過99億越南盾;鄉、坊和特區級單位出租23處,收入近39.9億越南盾。
在522處安排使用的房產中,包括130處辦公駐地、54處教育設施、18處醫療設施,以及116處暫交公安、軍隊和醫療部門使用;另有204處鄉、坊和特區級駐地已轉換功能。
林同省已將644處公房和土地交由機關、單位和地方管理,相關單位正在制定管理與開發方案。其中,省土地基金髮展中心管理104處,省房屋管理中心管理132處,鄉級綜合服務中心管理408處。
省人民委員會表示,交由土地基金髮展中心的104處尚未完成出租、拍賣或招標;房屋管理中心管理的132處中,49處已有出租方案;鄉級綜合服務中心管理的408處中,281處計劃以出租方式開發,其中141處已獲批方案和租金,39個鄉、坊的140處尚無出租方案。
省人民委員會稱,合併後公共資產管理面臨困難,資產量大、分散且法律檔案不全,部分資產歷經多個管理階段,檔案未同步更新,影響核查和依規處理;一些工程和駐地多年前建成,已出現局部老化損壞。該省建議鄉、坊和特區主席負責指導完成閒置公房土地開發方案及租金或拍賣價格的審批,並配合相關單位核查,按規將適合的閒置設施轉給教育部門用作學校、操場、體育場地和公共活動空間,同時核查偏遠山區閒置設施以制定處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