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厅10月18日通报,调查机关已对10名嫌疑人作出案件起诉及被告起诉决定,罪名是“生产、销售假药”。该决定针对的是一个被指跨多省市活动的制售假药网络。

据乂安省公安厅介绍,调查始于新梅坊公安发现1996年出生的当地女子裴氏春(Bùi Thị Xuân)在网络上销售假药,随后将材料转交省公安厅调查机关。2026年6月2日,警方对裴氏春的住所和工作地点进行紧急搜查,查获与特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药物经营相关的物品及79瓶成品药。

调查认定,裴氏春直接参与一个由1972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金成乡的裴文长(Bùi Văn Trường)为首的制售假药网络。6月4日,警方对裴文长在海防市金成乡的住所和工作地点进行紧急搜查,查获与生产、买卖特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胃病及消瘤药物相关的物品和大量成品药。

警方称,裴文长利用其父亲职业声誉,购买草药、西药及机器设备在家中自行生产上述产品。生产过程不遵守流程,成分未精确量化,裴文长使用西药与药材混合后包装、贴标,并虚假宣传产品为“祖传秘方”纯草药制成。为扩大销售,他还与网络有影响力者(KOL、页面及群组管理员)勾结,建立广告和分销系统。

警方认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长及同伙通过上述网络向全国数千名客户销售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药物,非法获利约50亿越南盾。搜查中,执法部门查获2万瓶药、100多公斤制药原料、2台磨药机、1台工业烘干机及8.5亿越南盾现金。

截至10月17日,乂安省公安厅调查机关已对裴文长为首的10名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