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廳10月18日通報,調查機關已對10名嫌疑人作出案件起訴及被告起訴決定,罪名是“生產、銷售假藥”。該決定針對的是一個被指跨多省市活動的製售假藥網絡。

據乂安省公安廳介紹,調查始於新梅坊公安發現1996年出生的當地女子裴氏春(Bùi Thị Xuân)在網絡上銷售假藥,隨後將材料轉交省公安廳調查機關。2026年6月2日,警方對裴氏春的住所和工作地點進行緊急搜查,查獲與特治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藥物經營相關的物品及79瓶成品藥。

調查認定,裴氏春直接參與一個由1972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金成鄉的裴文長(Bùi Văn Trường)為首的製售假藥網絡。6月4日,警方對裴文長在海防市金成鄉的住所和工作地點進行緊急搜查,查獲與生產、買賣特治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及消瘤藥物相關的物品和大量成品藥。

警方稱,裴文長利用其父親職業聲譽,購買草藥、西藥及機器設備在家中自行生產上述產品。生產過程不遵守流程,成分未精確量化,裴文長使用西藥與藥材混合後包裝、貼標,並虛假宣傳產品為“祖傳秘方”純草藥製成。為擴大銷售,他還與網絡有影響力者(KOL、頁面及群組管理員)勾結,建立廣告和分銷系統。

警方認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長及同夥通過上述網絡向全國數千名客戶銷售鼻竇炎、過敏性鼻炎藥物,非法獲利約50億越南盾。搜查中,執法部門查獲2萬瓶藥、100多公斤製藥原料、2臺磨藥機、1臺工業烘乾機及8.5億越南盾現金。

截至10月17日,乂安省公安廳調查機關已對裴文長為首的10名嫌疑人作出起訴決定。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