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嘉足近日主持召开会议,与谅山省及有关部委讨论谅山智慧口岸试点建设方案实施情况。会议指出,该方案第一阶段进度已经滞后,范嘉足要求谅山省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力争在2027年第一季度完成第一阶段。
据谅山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丁友学在会上报告,该省已按政府总理第865/QĐ-TTg号决定推进各项任务,完成相关规划调整,并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及智慧口岸连接、运行准备。谅山省已与中方签署关于定期会晤交流机制和智慧口岸试点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并在友谊—友谊关国际口岸对的专用通道上组织自动导引车(AGV)和智能导引车(IGV)测试。
具体测试进展方面,在1088/2至1089号界碑区域,双方已成功测试AGV夜间通关,随后继续测试日间运行,AGV累计从中国坡寨安全运输71趟货物至越南保元停车场。在1119至1120号界碑区域,双方于2026年2月12日成功测试3辆IGV。该区域专用道路由4车道扩建至6车道的工程已于2025年11月完工投用,由6车道扩建至14车道的主要项目基本完成,谅山省承诺在2026年10月完成属于地方责任的路段。
不过,智慧口岸运行仍需由企业投资建设堆场和自动化集装箱装卸设备。这一预算外项目目前仅完成场地平整,因前期投资商选择和土地手续办理遇到困难而进度缓慢。1088/2至1089号界碑区域的专用道路扩建工程(含桥梁部分)同样滞后。谅山省领导承认,基础设施工程进度未达到方案要求,尤其是使用预算外资金的项目。
法律和技术层面仍存在待完善之处。政府已颁布第236/2026/NĐ-CP号法令,财政部已颁布第128/2026/TT-BTC号通知,为方案实施提供重要依据,但现行困难主要集中在规定适用指引、技术条件、技术基础设施和新模式组织运行上。跨境无人驾驶车辆运行、登记、通行许可、技术安全认证、监控和事故处理等规定尚未完备;两国管理机关与企业之间的数据连接仍需就技术标准、连接方式、数据管理、开发和保护继续统一。
会上,各部委表示愿配合支持谅山省解决困难。司法部和建设部建议地方明确具体受阻规定以便处理;针对AGV、IGV,有关部委提出涉及专业规定和1994年越中公路运输协定适用范围的处置方向,并继续与中方沟通澄清。财政部副部长阮德志表示海关领域法律和人力条件已就绪,并已制定与中方连接交换数据的方案、安排货物检查监控设备。国防部已完成力量和装备部署。公安部、科技部等表示将继续指导地方完善智能车辆运营许可、网络安全、技术标准和系统连接等条件。
范嘉足强调,谅山智慧口岸建设对落实两国高层合作承诺、便利贸易、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越南商品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应视为国家任务而非谅山省一省任务。他要求各部委根据谅山省建议尽快以正式文件答复指导,明确内容、责任和实施方案;超出权限的问题由谅山省汇总向有关部委提出。关于投资资源困难,他要求谅山省向财政部提出具体建议,由财政部汇总报政府总理考虑。
会议同意成立由谅山省人民委员会领导担任组长的跨部门工作组,有关部委司局级干部参加,要求在2026年10月25日前完成组建。范嘉足要求谅山省继续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进度,力争2027年第一季度完成第一阶段,同时发挥主动、坚决作用,确保进度和具体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