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部分健身房近期突然通知停业或将会员转移至其他门店,已预付数十万至数千万越南盾长期会员费的消费者担忧权益受损。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隶属工贸部)就一名会员要求解约退款的个案作出解释,指出能否退款须依据入会合同、健身房通用交易条件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据国家竞争委员会说明,该名消费者以近3000万越南盾购买24个月健身套餐,参加“早买优惠价”促销,训练约8个月后,健身房通知其所在门店暂停营业,并将会员转移至距其住所较远的地点。消费者不同意该方案,多次通过电话、粉丝页和电子邮件要求退还未使用期间的费用,但未获回应。

国家竞争委员会援引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第3款指出,对于连续提供服务类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消费者有权在任何时候单方终止合同并通知服务提供方,此时只需支付已使用部分的费用。委员会表示,若健身套餐属于此类合同,消费者有依据要求解约并退还未使用部分的价值,但退款金额须结合套餐计价方式、促销内容及合同条款具体核算,不能简单以总费用除以24个月再乘以剩余月数确定。

委员会还表示,健身房停止旧门店运营并将会员转往其他地点,应按已签合同内容审视,消费者应检查合同中关于服务地点、会员卡使用范围以及门店变更或暂停营业时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委员会建议消费者保留入会合同、发票或付款凭证、会员卡、促销介绍材料、停业通知及与健身房往来的全部沟通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要求,写明解约理由、拟退金额及计算依据。

若健身房不回应或双方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消费者可联系当地工贸厅或消费者保护协会寻求纠纷处理指导,也可拨打消费者咨询支持热线1800.6838获取维权方式的信息。

健身市场近期出现多家门店收缩经营、关闭分店或削减配套服务的情况。仅一周内,California Fitness & Yoga在胡志明市、河内、岘港和同奈省至少5家门店通知暂停营业,部分会员卡仍在有效期内却须转往其他门店或暂停训练。有会员花费2000万越南盾购买5年期健身卡,尚有两个月分期未付清,因多家分店停运而感到担忧;也有购买高价值套餐的消费者反映,毛巾、饮用水等配套服务被暂停,参加部分课程还须额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