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部分健身房近期突然通知停業或將會員轉移至其他門店,已預付數十萬至數千萬越南盾長期會員費的消費者擔憂權益受損。越南國家競爭委員會(隸屬工貿部)就一名會員要求解約退款的個案作出解釋,指出能否退款須依據入會合同、健身房通用交易條件及相關法律規定判斷。

據國家競爭委員會說明,該名消費者以近3000萬越南盾購買24個月健身套餐,參加“早買優惠價”促銷,訓練約8個月後,健身房通知其所在門店暫停營業,並將會員轉移至距其住所較遠的地點。消費者不同意該方案,多次通過電話、粉絲頁和電子郵件要求退還未使用期間的費用,但未獲回應。

國家競爭委員會援引2023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2條第3款指出,對於連續提供服務類合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消費者有權在任何時候單方終止合同並通知服務提供方,此時只需支付已使用部分的費用。委員會表示,若健身套餐屬於此類合同,消費者有依據要求解約並退還未使用部分的價值,但退款金額須結合套餐計價方式、促銷內容及合同條款具體核算,不能簡單以總費用除以24個月再乘以剩餘月數確定。

委員會還表示,健身房停止舊門店運營並將會員轉往其他地點,應按已籤合同內容審視,消費者應檢查合同中關於服務地點、會員卡使用範圍以及門店變更或暫停營業時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委員會建議消費者保留入會合同、發票或付款憑證、會員卡、促銷介紹材料、停業通知及與健身房往來的全部溝通記錄,並以書面形式提出正式要求,寫明解約理由、擬退金額及計算依據。

若健身房不回應或雙方無法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消費者可聯繫當地工貿廳或消費者保護協會尋求糾紛處理指導,也可撥打消費者諮詢支持熱線1800.6838獲取維權方式的信息。

健身市場近期出現多家門店收縮經營、關閉分店或削減配套服務的情況。僅一週內,California Fitness & Yoga在胡志明市、河內、峴港和同奈省至少5家門店通知暫停營業,部分會員卡仍在有效期內卻須轉往其他門店或暫停訓練。有會員花費2000萬越南盾購買5年期健身卡,尚有兩個月分期未付清,因多家分店停運而感到擔憂;也有購買高價值套餐的消費者反映,毛巾、飲用水等配套服務被暫停,參加部分課程還須額外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