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表示,自10月20日起,职能力量将在梂曳-高蒲高速公路上对违反车道使用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其中包括慢速行驶却占用左侧车道的“龟速”车辆。该局称,这一执法行动针对的是新交通组织方案实施后仍不按规定使用车道的驾驶行为。

这条高速公路的新交通组织方案自10月14日起实施。按照方案,紧邻中央隔离带的车道(1号车道)供最高时速100公里、最低时速80公里的车辆通行,29座以上客车和7.5吨以上货车不得进入该车道。车辆只能借用1号车道超车,超车完成后须返回2号车道,为速度更高的车辆让行。2号车道最高时速100公里、最低时速60公里。

交通警察局称,标志安装和路面限速标线施划工作已基本完成。无法达到最低时速的车辆应在2号车道行驶,把1号车道让给速度更高的车辆。该局表示,新方案旨在减少慢速车辆占用左车道、阻碍通行、降低道路通行能力并影响其他车辆的情况,同时减少因不按规定使用车道引发的交通冲突。

相关调整还包括:自10月12日起,梂曳-宁平段高速公路的限速将降至100公里/小时,以保障交通安全。自10月1日起,交通警察力量暂停在高速公路坡道路段测速和处罚低于最低时速的车辆,以重新评估通行条件。交通警察局还与越南公路局配合,计划于2026年第四季度在河内-海防和法云-高蒲高速公路试点超车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