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表示,自10月20日起,职能力量将在梂曳-高蒲高速(Cầu Giẽ – Cao Bồ)对违反车道使用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其中包括慢速行驶却占用左侧车道的情况。该局称,这一执法行动针对的是新交通组织方案实施后仍不按规定使用车道的车辆。

这条高速的新交通组织方案自10月14日起施行。按照方案,紧靠中央分隔带的车道(1号车道)供最高时速100公里、最低时速80公里的车辆通行;29座以上客车和7.5吨以上货车不得驶入该车道。车辆只能在超车时使用1号车道,超车完成后须回到2号车道,为速度更高的车辆让行。

2号车道的最高时速为100公里,最低时速为60公里。交通警察局称,标志安装和路面限速标线施划工作已基本完成。未能达到最低时速的车辆应在2号车道行驶,把1号车道让给速度更高的车辆。

交通警察局表示,新方案旨在减少车辆慢速行驶却占用左侧车道、阻碍通行的情况,避免降低道路通行能力并影响其他车辆。该局期望,明确区分超车道与正常行驶车道,有助于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并减少因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车道而引发的交通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