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已对一起跨省盗狗、宰杀并销售狗肉的案件提起公诉,涉案人员分两批被起诉。据《知识与生活报》报道,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处(PC02)与同奈省警方联合行动,于2026年10月8日检查了位于同奈省隆平坊的一名嫌疑人的住所,在现场发现被宰杀的狗、猫以及疑似自制电击枪等物品。

调查显示,阮伯龙(1997年生)被认定为该团伙的主要组织者之一。警方在其住所院内的一辆汽车中发现21只已死亡的狗,总重超过300公斤;进一步搜查又查获32只已宰杀的狗(近420公斤)和57只已宰杀的猫(超过170公斤),分别存放在泡沫箱和冰柜中,准备出售。警方还发现该住所被铁皮围栏封闭,内部设有屠宰加工区域。

据警方通报,仅从10月7日晚至8日早晨,该团伙就在义成、义交、金龙等乡及周边地区盗走21只狗,总重超过300公斤,按市场价估算价值约1900万至2000万越南盾。嫌疑人还供认以类似手法实施了多起其他盗窃。10月9日,胡志明市警方以“盗窃财产”罪(《刑法》第173条第2款)对阮伯龙、阮清廉、阮玉智、阮玉儿、阮文协和阮文果6人作出起诉决定。

10月10日,警方传唤了1986年出生的阮龙燕云。她供认与阮伯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商议组织盗狗、盗猫出售牟利,并分工由其他成员直接实施盗窃。燕云通过社交软件联系多省市的狗肉、猫肉商贩,谈妥数量和价格后通知阮伯龙组织打包,再用客车运往各地销售。

警方根据4个收购点的交易数据认定,这些收购点向燕云转账超过8.6亿越南盾,对应狗肉估计超过10吨。4名收购商向警方供认,他们知道燕云提供的狗肉来自盗窃活动,但仍继续收购以转售获利。10月18日,胡志明市警方对梁氏草(1994年生,海防市)、丁文盛(1996年生,兴安省)、邓氏施(1988年生,宁平省)、阮氏玉(1985年生,河内市)和阮龙燕云5人作出起诉决定,并发出逮捕令予以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