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近日就房地产市场调控表态,称管理并调节土地价格和房地产市场是贯穿性的最终目标,其中控制社会住房和租赁住房价格最为重要。对于面向有经济条件人群的高端房地产,他表示开发可以依据市场需求和需要。
胡志明市雄王大学负责副校长、博士陈越英(Trần Việt Anh)认同这一思路,认为它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也区分了国家与市场在住房发展中的角色。他主张高端房地产应由市场决定产品、售价和投资规模,企业自主选择投资细分市场,同时自行承担经营效益和决策风险;若供应超过实际需求,市场会通过售价、流动性和投资效益自行调整。
陈越英同时提出,对社会住房、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住房,国家应主动调节和扶持,因为住房不仅是一种商品,还关系到居住权、社会保障和生活质量。他提醒,让市场决定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国家仍须严格控制规划、土地使用、财务义务、交易透明度和投机、操纵价格行为,尤其要限制囤地、项目拖延或土地资源使用低效。
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院院长、博士范文顺(Phạm Viết Thuận)也支持总理的观点,认为高端住房不仅是居住场所,还能推动经济、建筑和国家地位,吸引投资者、富豪和外国专家前来工作和长期居住,并有助于把大额投资资金留在国内再投资。他同时主张国家在保障房领域扮演引导和全面管控角色,确保供应落到低收入对象,设立价格上限和开发商利润率区间等机制,防止串通抬价或非法转让。
陈越英还建议关注价格与多数人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商业住房,尤其是中产阶级和年轻人,这一细分市场需求很大但供应有限。他认为国家不必强行规定售价,而应着力疏通法律、规划、投资程序和土地成本等堵点,让企业能以更合理的价格开发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