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平省华闾坊公安对一名在当地居住的女子作出行政处罚,指其在脸书上发布不实信息、诽谤并损害他人名誉与人格,罚款金额为1000万越南盾。这一处罚由华闾坊公安作出,涉事女子为L.T.T.H.,1993年出生,居住在华闾坊。
案件源于一名1976年出生的女子N.T.L.的报案。她同样居住在华闾坊,向公安反映有一个脸书账号发布不实信息,诽谤并侵犯她的名誉和人格。公安核查后认定,发布上述信息的人是L.T.T.H.。
在与职能部门接触后,L.T.T.H.承认了违规行为,删除了相关帖文,并承诺不再重犯。华闾坊公安依据政府2026年5月15日第174/2026/NĐ-CP号法令第95条第1款a项作出罚款决定,金额为1000万越南盾。
华闾坊公安同时提醒民众,在社交网络发布或分享信息前应核实内容,不要传播不实信息,不要诽谤或侵犯他人名誉与人格,并称一切违规行为都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