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平省華閭坊公安對一名在當地居住的女子作出行政處罰,指其在臉書上發佈不實信息、誹謗並損害他人名譽與人格,罰款金額為1000萬越南盾。這一處罰由華閭坊公安作出,涉事女子為L.T.T.H.,1993年出生,居住在華閭坊。
案件源於一名1976年出生的女子N.T.L.的報案。她同樣居住在華閭坊,向公安反映有一個臉書賬號發佈不實信息,誹謗並侵犯她的名譽和人格。公安核查後認定,發佈上述信息的人是L.T.T.H.。
在與職能部門接觸後,L.T.T.H.承認了違規行為,刪除了相關帖文,並承諾不再重犯。華閭坊公安依據政府2026年5月15日第174/2026/NĐ-CP號法令第95條第1款a項作出罰款決定,金額為1000萬越南盾。
華閭坊公安同時提醒民眾,在社交網絡發佈或分享信息前應核實內容,不要傳播不實信息,不要誹謗或侵犯他人名譽與人格,並稱一切違規行為都將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