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機關已對涉及Loramen Plus等產品虛假廣告的案件立案偵查,並公開徵集曾購買、使用相關產品的顧客提供信息。警方認定,涉案廣告內容不實地宣稱這些產品具有延長性行為時間、增強男性生理功能的作用,可能使顧客對產品實際功效產生誤解而下單使用。

案件依據河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機關2026年8月18日第A1145/QĐ-CSHS號刑事立案決定,以及同年8月21日第B20556/QĐ-CSHS號補充立案決定辦理。調查確定,1999年出生、綽號“香老師”的阮氏香(Nguyễn Thị Hương)及若干相關人員,被認定製作併發布關於“Loramen Plus”“Lora Men Plus噴霧液”和“Loramen香體噴霧”功效的不實廣告內容。

警方要求曾購買和使用上述產品的顧客主動聯繫,提供相關信息和材料,並提交涉及這些產品的文章、廣告內容的副本,以便核實和收集證據。材料可送至河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機關(PC02),地址為河內市義都坊阮文喧街62號;聯繫人阮春玉(Nguyễn Xuân Ngọc)偵查員,電話0947.235.813。

警方同時呼籲相關人員主動配合,如實、完整提供信息,以服務案件調查和依法處理。警方通報中使用的是“被認定有行為”和“有跡象使顧客誤解”等表述,案件仍在調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