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国际公共治理年度论坛上,越南学者与地方官员围绕分权放权展开讨论。河内市春鼎坊人民议会主席阮进成表示,分权实施一年多来,地方在处理居民和企业事务上更为主动,但基层承接原属市级权限后,任务量与干部实际能力之间出现一定差距。

越南行政与公共治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陈氏妙莺副教授提出,放权应与“地方决定、地方执行、地方负责”的方针相结合,明确地方可决定哪些事项、实施条件如何、责任属于哪个主体,并落实“六个清楚”原则,即清楚人、清楚事、清楚责任、清楚时间、清楚结果和清楚进度。她同时强调,放权不能脱离专业干部队伍、财政资源和数字数据等保障条件。

东方国家行政组织秘书长亚历克斯·布里兰特斯在会上表示,地方政府直接接触民众,最了解社区问题,应获得相应授权和决策空间;但授权必须与问责同步,地方对决策和执行结果承担责任。他认为,需要建立具体机制、标准和衡量工具来评估问责,否则分权只是把任务从一级转给另一级。

布里兰特斯还提出,中央向地方转移财政资源时应考虑各地发展条件差异,资源困难的地方应优先获得更多分配。他并强调民众参与对地方治理成功的重要性,认为开辟民众参与治理的渠道有助于提高决策质量、巩固对政府的信任。

从企业角度看,LG电子越南研发中心计划部门负责人潘玉叶表示,企业选择投资地点时关注宏观政策与地方支持、人力供应与教育、符合国际标准的基础设施三组因素。她认为,有营造发展能力的地区不仅要政策合适,还要能把政策、人力和基础设施连接成足以吸引并留住投资者的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