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庄市人民委员会10月20日通报,今年前9个月当地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检查并处罚了22家餐饮服务场所,罚款金额从200万越南盾至1450万越南盾不等。被罚对象包括海鲜餐厅、鸡肉饭、鱼粉和烤肉米线等店铺,服务对象既有本地居民也有游客。
通报列出的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食品安全合格证明即从事餐饮经营;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不戴手套、口罩;食品留样不符合规定;厨房布局不能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具体个案中,The Local 2经营户被罚1000万越南盾,涉及厨房布局不能防止未加工与已加工食品交叉污染、三步检验执行不规范、未按规定留样。海鲜经营户Ty Rô因加工人员直接接触熟食时不戴手套、未按规定留样被罚600万越南盾;Tám Mẹo经营户因食品加工区有害动物侵入被罚200万越南盾。
处罚名单还包括Bún riêu Lê Thi、Nem nướng Ninh Hòa Đặng Văn Quyên、Mixue Lê Lợi、Hà cơm gà等场所。上述内容来自芽庄市人民委员会的通报,各案具体情节以职能部门检查记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