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乐省人民议会10月20日在第三次专题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规定对必须紧急撤离出灾害区域的人员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日20万越南盾。补助时间按人员实际离开危险区域的时间计算,每轮撤离最多不超过15天。

得乐省人民委员会此前已向省人民议会提交这项政策,目的是为各机关、单位和地方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救助民众提供法律依据。省人民委员会表示,第13号台风“卡尔梅吉”以及2025年11月那场特大暴雨洪水表明,灾害可能发展迅速并造成严重后果,迫使许多家庭撤离以保障生命安全。初步统计显示,约1.73万人需要撤离。

省人民委员会认为,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补助政策是必要的,有助于民众在避灾期间维持基本生活,减轻困难,并在灾后尽快稳定生活。

同一会议上,得乐省人民议会还通过决议,为尚未参加医保的老年人提供购买医保卡的经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常住得乐省、年龄满60岁至75岁以下且尚无医保卡的人员,补助额度为规定缴费额的100%。

据各乡、坊核查,全省目前有83,768名60岁至75岁以下人员没有医保卡,这一群体主要面临经济困难,或不属于国家财政补助缴费的对象。省人民委员会估算,按每人每年实际缴费1,366,200越南盾计算,该政策每年所需经费预计超过1,14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