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樂省人民議會10月20日在第三次專題會議上通過一項決議,規定對必須緊急撤離出災害區域的人員給予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日20萬越南盾。補助時間按人員實際離開危險區域的時間計算,每輪撤離最多不超過15天。

得樂省人民委員會此前已向省人民議會提交這項政策,目的是為各機關、單位和地方在緊急情況下及時救助民眾提供法律依據。省人民委員會表示,第13號颱風“卡爾梅吉”以及2025年11月那場特大暴雨洪水錶明,災害可能發展迅速並造成嚴重後果,迫使許多家庭撤離以保障生命安全。初步統計顯示,約1.73萬人需要撤離。

省人民委員會認為,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實施補助政策是必要的,有助於民眾在避災期間維持基本生活,減輕困難,並在災後儘快穩定生活。

同一會議上,得樂省人民議會還通過決議,為尚未參加醫保的老年人提供購買醫保卡的經費補助。補助對象為常住得樂省、年齡滿60歲至75歲以下且尚無醫保卡的人員,補助額度為規定繳費額的100%。

據各鄉、坊核查,全省目前有83,768名60歲至75歲以下人員沒有醫保卡,這一群體主要面臨經濟困難,或不屬於國家財政補助繳費的對象。省人民委員會估算,按每人每年實際繳費1,366,200越南盾計算,該政策每年所需經費預計超過1,140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