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10月20日通报,已就一起持刀斗殴事件对7名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涉及“故意伤害”和“非法使用军用武器”两项罪名。其中6人被指向他人施暴,另1人为遭殴打一方,因事先备刀反击同样被起诉。
据调查,8月19日20时许,范文添(Phạm Văn Thim,28岁,住巴德乡)酒后出言挑衅,约黎文闷(Lê Văn Muộn,31岁)见面解决矛盾。黎文闷应约,准备两把刀后邀黎氏清缘(36岁)、范维雄(16岁)、邓阮国庆(16岁)和范文会(18岁)一同前往。双方到达约定地点后,黎文闷与黎氏清缘即用刀和啤酒瓶连续攻击范文添身体多处,同行者亦持刀、头盔、啤酒瓶及拳脚参与殴打。范文添多处受伤流血后,这群人仍继续踢打、叫骂。
调查认定,范文添在对方到来前已备好一把砍刀用于还击。他被黎氏清缘用啤酒瓶攻击时举刀抵抗,但先被黎文闷砍伤,随后逃跑时绊倒,凶器脱手。广义省公安厅刑事技术科鉴定结论显示,范文添所用砍刀属于第75号通知规定的高杀伤力刀具类别。调查机关据此认定其行为构成《刑法》第304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
6名被起诉者分别为黎文闷、黎氏清缘、范维雄、邓阮国庆、范文会和范文掌(16岁),均被以“故意伤害”和“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起诉;范文添则单独因“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被起诉。上述人员分别居住在巴荣乡、巴东乡、巴定乡和巴德乡。案件目前由公安机关继续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