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收回位于高科技园区的近19.2公顷土地,原因是“建设千年公园”投资项目已终止活动。被收回地块面积超过191,928平方米,涉及G8-1、G11-1、G12-1、E7-1和E7-2五个地块,此前由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租给西贡纺织股份公司。

在收回土地决定作出前,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25年6月24日通知终止“建设千年公园”投资项目。同年8月5日,西贡纺织股份公司以书面形式自愿退还租用土地。

根据决定,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须与相关单位配合检查现状,确定面积、边界及地上附着财产,并组织接收该地块。接收后须严格管理,防止侵占和违法建设;后续土地使用及新投资商选择须遵守法律规定。

管理委员会还须与企业清算土地租赁合同,确定并处理产生的义务。西贡纺织股份公司须履行尚未缴纳的土地财务义务,配合清点财产、移交土地及土地使用权证件。胡志明市税务局负责确定土地租金义务终止时点及尚需缴纳款项,农业与环境厅则配合更新、调整地籍档案和土地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