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決定收回位於高科技園區的近19.2公頃土地,原因是“建設千年公園”投資項目已終止活動。被收回地塊面積超過191,928平方米,涉及G8-1、G11-1、G12-1、E7-1和E7-2五個地塊,此前由高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出租給西貢紡織股份公司。

在收回土地決定作出前,高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已於2025年6月24日通知終止“建設千年公園”投資項目。同年8月5日,西貢紡織股份公司以書面形式自願退還租用土地。

根據決定,高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須與相關單位配合檢查現狀,確定面積、邊界及地上附著財產,並組織接收該地塊。接收後須嚴格管理,防止侵佔和違法建設;後續土地使用及新投資商選擇須遵守法律規定。

管理委員會還須與企業清算土地租賃合同,確定並處理產生的義務。西貢紡織股份公司須履行尚未繳納的土地財務義務,配合清點財產、移交土地及土地使用權證件。胡志明市稅務局負責確定土地租金義務終止時點及尚需繳納款項,農業與環境廳則配合更新、調整地籍檔案和土地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