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已完成调查程序,建议同级人民检察院对范文元及其同案人提起诉讼,罪名涉及组织他人非法出入境。案件于2026年2月24日在广宁省汪秘坊安边一区被查获,调查机关认定该团伙为牟利而组织没有证件的人员出入境。
据案卷材料,2026年2月24日,1985年出生的范文元与1982年出生的妻子黄氏习(同住汪秘坊安边一区)通过Telegram接受一名叫循的男子委托,到越兴坊桥下区域和汪秘坊爱情桥一带接走17名没有证件的中国人,带回家中等待安排非法出境回中国。范文元驾驶车牌14A-696.22的银色丰田Avanza前往约定地点接人。
上述人员被带回家后,其中3名中国人离开,由1990年出生的范文俊、1983年出生的吕登胜和1988年出生的阮维雄带至位于芒街二坊慧静街20号的明红旅馆,以便非法出境前往中国。被查获并带回工作单位后,涉案人员承认了违法行为,称明知组织中国人非法出境违反法律,但因贪图高额报酬仍铤而走险。
扩大调查认定,除2026年2月24日这次外,范文元与黄氏习还在1月26日、2月10日、2月15日、2月20日和2月22日组织中国人非法出境,共计27人,获利2500万越南盾。安全调查机关依据调查结果,建议以《刑法》第348条规定的“组织他人非法出境”罪对上述被告人提起诉讼。
调查机关同时提醒民众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参与中介、组织、带路、协助或教唆他人非法出入境的活动,并及时向职能部门举报组织非法出入境的人员,以便防范、阻止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