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已对35岁男子裴文俊(Bùi Văn Tuấn,住富寿省永兴乡新村)作出起诉决定,并以“虐待或折磨祖父母、父母、夫妻、子女、孙子女或对本人有养育之恩者”罪名对其立案侦查、实施临时羁押。警方称,相关决定已依法执行。

警方通报称,此前在新村发现存在虐待、折磨儿童迹象的案件,受害人为裴文俊的两名亲生女儿,分别为11岁的B.H.T和9岁的B.T.P.M。调查认定,裴文俊在较长时间内多次辱骂、殴打并折磨两名女儿,行为同时涉及身体和精神层面。

警方表示,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孩子的健康,也损害其心理和成长,侵犯了儿童受保护的权利。警方强调,儿童有权在安全环境中生活、获得照料、保护并全面发展,一切针对儿童的暴力、虐待和侵害行为都应被发现、制止并依法严肃处理。

警方同时呼吁民众,一旦发现家庭暴力、虐待或侵害儿童行为,应及时通知最近的公安机关,以便接收、核实并按规定处理。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