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壽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35歲男子裴文俊(Bùi Văn Tuấn,住富壽省永興鄉新村)作出起訴決定,並以“虐待或折磨祖父母、父母、夫妻、子女、孫子女或對本人有養育之恩者”罪名對其立案偵查、實施臨時羈押。警方稱,相關決定已依法執行。
警方通報稱,此前在新村發現存在虐待、折磨兒童跡象的案件,受害人為裴文俊的兩名親生女兒,分別為11歲的B.H.T和9歲的B.T.P.M。調查認定,裴文俊在較長時間內多次辱罵、毆打併折磨兩名女兒,行為同時涉及身體和精神層面。
警方表示,這些行為不僅影響孩子的健康,也損害其心理和成長,侵犯了兒童受保護的權利。警方強調,兒童有權在安全環境中生活、獲得照料、保護並全面發展,一切針對兒童的暴力、虐待和侵害行為都應被發現、制止並依法嚴肅處理。
警方同時呼籲民眾,一旦發現家庭暴力、虐待或侵害兒童行為,應及時通知最近的公安機關,以便接收、核實並按規定處理。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