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总理要求工贸部在2026年11月10日前,将取代第83/2014号成品油经营法令的新法令草案提交政府审议。政府电子报10月21日刊出的文件显示,总理同时要求工贸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司法部、建设部、公安部、政府监察总署等机构,尽快复核并完善草案。
总理要求草案落实其在第488/TB-VPCP号通知中的指示,具体包括:重组并减少成品油经营头寸商数量,提升货源组织与储备能力,并设定可行路线图,避免扰乱市场;实质削减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纠正成品油循环买卖问题,降低流通成本,使分销体系精简、透明、有效。
在价格机制方面,总理要求按市场原则并结合国家管理改革价格调控机制,确保国家能够掌控和监测成品油价格形成要素及售价,具备调控和平抑价格的工具,防止投机、操纵和不合理涨价。他还要求与公安部、政府监察总署配合,针对监察结果指出的机制政策漏洞进行整改,防止利用政策牟利、造成流失和浪费。
文件要求就草案及工贸部第8153/TTr-BCT号呈文中的建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充分吸收和说明后完善材料,最迟于11月10日前提交政府。工贸部部长就草案质量和进度向政府和总理负责。工贸部还须主动制定并实施保障成品油供应的方案,确保任何情况下都不出现短缺或供应中断。
据工贸部介绍,新法令旨在完善成品油经营法律框架,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建立在国家管理下按市场机制运行的成品油市场。草案继承现行规定中仍适用的内容,并修改实践中暴露不足的条款。草案重点之一是改革价格调控机制:国家不再定期公布基准价,头寸商和分销商可依据法令规定的价格公式自主决定并公布其分销体系零售价,调价后须申报价格并通知管理部门接受检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