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悬挂马绍尔群岛国旗的货轮AQUACHARM在越南广义省撞坏和发榕桔专用码头后,被法院裁定扣押30天,以解决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广义省海事港务局10月22日通报,已执行该扣押决定。

广义省区域人民法院于10月21日作出扣押决定。港务局局长黎文良表示,扣押期间该船不得离开港务局管理范围内的港口水域,并须保持全体船员在船、确保值班。

涉事货轮载有170,586吨铁矿石,从澳大利亚黑德兰港驶抵榕桔,船上有22名菲律宾、韩国和日本籍船员。10月14日该船入境,在三艘拖轮协助下进港。10月18日约12时45分,该船在被拖带进入10号泊位区域时撞上码头。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漏油,但船头撕裂约5米,两侧船壳出现剥落,码头也受损,正在等待损失鉴定。据代理人和船长初步信息,事故可能与引航员因沟通失误未能控制船速有关,尽管航速已被多次报告。职能部门正在确定具体原因。

在此案中,和发是码头损坏及相关损失的受害方,也是请求扣押船只的一方。该企业已向法院预付超过20亿越南盾,包括保证金和扣押费用。根据越南《海事法典》第129条,船只作业港口或码头所在地的法院可裁定扣押船只,以保障索赔解决、民事判决执行或司法协助。若无法院决定,港务局在事故后最多只能扣船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