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署公布对河内、北宁、兴安三地建材矿产管理与开采的监察结论,涉及环城四路—首都区域项目的材料供应。结论指出,前期施工所需材料基本到位,但后续标段仍需调动大量土、石、砂,同时要求地方查清矿产管理中的违规问题,防止借政策牟利。
环城四路全长约112.8公里,总投资约85.5万亿越南盾,由七个子项目组成。全线需要超过2500万立方米土、石、砂,其中穿越三地的第三子项目高速公路段约需1460万立方米。监察署称,自高速公路2025年9月6日开工至2026年6月30日,项目企业和承包商从商业矿山采购材料,满足了施工进度需求。
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底项目完工,还需调动约1318万立方米材料,包括626万立方米填土、360万立方米石料和332万立方米各类砂。为服务在建或即将开工的标段,投资方和承包商请求北宁省提供两处土矿,富寿省提供一处石矿并提高另一处石矿产能,河内市提供一处砂矿。
北宁省已为Vua Bà土矿发证,Tân An土矿正在完成手续;河内市同意承包商按特殊机制勘测并办理砂矿发证手续;富寿省同意发放石矿、提高现有矿山产能的方针,并要求职能部门按“绿色通道”机制处理,将行政审批时间至少压缩50%。河内和兴安的平行道路项目材料基本供应充足,北宁段则面临30.6万立方米石料缺口,北宁已请求谅山省支持,谅山同意提高Lan Da和Lan Khuyên两处石矿产能,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监察署还指出管理中的问题:2026年2月13日,北宁省人委会按特殊机制为Vườn Tùng土矿发放开采许可证,用于环城四路项目,但同年4月25日该矿因材料质量不满足项目技术标准而停止开采。监察署称,许可证交由北宁省农业与环境厅履行国家管理职责,但该厅自发证至监察时未进行检查,也未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开采权费用审批亦逾期,该厅至2026年7月24日才作出批准决定,金额超过6480万越南盾,比规定迟132天。监察署认定上述问题由北宁省人委会(现为北宁市人委会)和农业与环境厅承担责任。
监察署还引述河内市监察署此前对按特殊机制发证的矿山的监察结果。河内已发放三份矿产开采登记确认,包括两处砂矿和一处填土矿;因河内监察署已对其中一例作出结论、另两例正在监察,政府监察署未对这三例进行监察。河内监察署建议市人委会指导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检讨处理,并将Thạch Đà 1砂矿在验收、勘探、开采资源中的违法行为档案移交国防部调查机关,依《刑法》第227条审议处理;同时建议检查、梳理七处停工或暂停运营的砂、石、土矿,必要时依规收回,避免资源浪费和流失。
政府监察署建议总理责成工贸部牵头研究特殊机制下已指定但项目不再需要的材料调剂机制,将其转给其他项目,确保节约资源并履行财政义务;建议河内、北宁、兴安继续排查、监察、检查,查清性质、程度、后果、原因及每个组织和个人的责任,依法处理,并保障国家重点项目的材料供应。各地须在2026年12月15日前向政府监察署报告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