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2日分组讨论土地法、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三部修订草案。政府主张继续由国家决定土地价格,但改按地价表与地价调整系数确定,并强调定价须真实、客观、公开、透明。讨论焦点集中在如何抑制囤地炒价、提高交易价格透明度,以及土地数据基础能否支撑新定价机制。
总理黎明兴在分组发言中表示,本轮修法最重要的内容是土地分类、规划与用地计划,以及为国家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收回土地。他提出收回程序要严密、不得滥用,也不能给地方发展项目制造困难。关于定价,他说不应在法律中“硬性”规定确定土地价格的各项标准,以便必要时调整;政府可在需要时征求国会常委会对定价机制和标准的意见。
黎明兴指出,过去地价偏高推高项目成本,进而抬升房价,还叠加融资和行政手续等费用。地价高虽能让地方在某一时点增加财政收入,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后患很大,因此国家必须调控和管理地价。他还说民众住房需求很大,而可负担的合适房源供给仍存在诸多不足,修订草案将住房分为四类,商业住房走市场机制,国家管理租赁住房、公务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分组讨论中支持地价符合市场的原则,但不赞成将纯市场原则绝对化,认为这可能导致地价表突然上涨,抬高补偿和土地使用费,使多个项目停滞。他提出应明确地价调整系数、价值区域和标准地块,完善定价方法及市场剧烈波动时的地价表调整机制,并加快建设国家土地数据库,确保已发证地块全部更新、统一管理。他还提到近期存在投机、抬价和循环买卖使土地市场扭曲的情况。
国会代表谢氏燕建议,已交付并纳入项目的土地必须有效使用,迟迟不投入使用的应施以足够强的处罚,以终止“囤地等涨价”。她指出同一处房地产可能同时存在挂牌价、协议价和合同价三种价格,若不掌握真实成交价,就难以制定贴近实际的地价表;她支持实行房地产标识码,并要求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节点。代表阮玉山则引述审查报告说,截至2026年10月1日仅约4684万块土地同步进入国家数据库,约占45%,而草案拟自2028年1月1日起取消具体地价、适用新规地价表,他担心数据不足会使“依据数据定价”流于形式,主张在法律中写明数据库完成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