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司法部近期就2026年《信息获取法》及配套法令举行专题培训,向负责信息提供的公务人员介绍新法要点与执行注意事项。培训围绕扩大信息提供责任主体、按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划分权限、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信息分类和推进数字化转型五组政策展开。

据培训材料,越南国会于2026年4月23日通过第01/2026/QH16号《信息获取法》,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政府于2026年8月26日颁布第337/2026/NĐ-CP号法令,细化该法若干条款并规定实施措施,取代第13/2018/NĐ-CP号法令。司法部代表表示,2016年《信息获取法》施行近十年来,公开信息和应公民要求提供信息的工作逐步进入正轨,有助于增强国家机构的透明度和问责。

司法部代表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推进国家数字化转型,以及按两级模式组织地方政府和出台数据、电子交易、个人数据保护等新法律的背景下,完善信息获取法律框架是现实的必然要求。新法与新法令旨在完善保障公民信息获取权的法律基础,并为各机关组织实施提供便利。

针对第337/2026/NĐ-CP号法令,培训介绍了为残疾人、少数民族同胞、边境和海岛地区等特殊对象提供便利的措施,提供信息前审查、分类并确保保密性的流程,按请求提供信息的程序、手续和表格标准化,以及管理、跟踪、编制必须公开信息目录和保障实施经费的责任。

培训还讨论了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包括某些情况下确定信息提供牵头单位、主动广泛公开必须公开的信息、多样化公开和按请求提供信息的形式并鼓励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以及落实审查、检查和信息分类流程。培训材料提到,机关单位负责人需注意为公共利益和社区健康在必要时审议决定公开和提供信息。

参加培训的信息提供牵头公务人员就信息分类、确定必须公开目录中的信息、向媒体和律师等特殊主体提供信息的技能,以及机关内各专业部门在受理信息请求时的协调等实际问题交换意见。专家和司法部刑事—行政法律及行政违法处理管理局代表作出解答;司法部代表表示已吸收汇总相关建议,以便继续研究并统一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