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紧急提供数据以按时制定土地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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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紧急提供数据以按时制定土地价格表

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刚刚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按照简化程序在胡志明市首次制定土地价格表的建议,该价格表将从2026年1月1日起适用。

据此,农业与环境厅建议指派该厅与司法厅合作,按照规定审查规范性法律文件。

同时,为了按时完成首次土地价格表的制定,指派市税务局和基层税务单位、土地登记办公室及其分支机构、168个乡、坊、特别区紧急提供土地价格数据,按照要求格式,并在2025年11月5日前发送至农业与环境厅,以便进行审查、汇总、起草土地价格表,提交给有权机构批准首次土地价格表,从2026年1月1日起适用。

此前,2025年8月26日,市人民委员会已发出公文,指示相关厅局和168个坊、乡、特别区准备土地价格数据、各路线和路段按位置、区域和边界点的交易数据,进行审查、平衡土地价格数据,发送至农业与环境厅,以实施首次土地价格表的制定工作,确保按规定进度。

到9月9日,市人民委员会颁布决定,批准在胡志明市首次制定土地价格表的项目。

目前,农业与环境厅正在要求各乡、坊、特别区、市税务局和基层税务单位、市土地登记办公室及其分支机构以及相关机构紧急提供各路线、预计路线和安置项目的土地价格数据,以便农业与环境厅汇总、计算、调整、提出首次土地价格表。

为什么采用简化程序制定土地价格表?

根据法律规定,在必要时,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起草机构的建议,决定在人民委员会制定和颁布决定时采用简化程序。

当按照简化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时,时间将比常规流程显著缩短。其中,一些具体的时间限制,如征求意见、审查、审议、通过等,将大幅缩短。

根据提交市人民委员会的计划,在制定土地价格表后,农业与环境厅将把土地价格表草案发送给越南祖国阵线市分会,并在市信息门户网站上发布土地价格表草案,以广泛征求机构、组织和市民的意见。

之后,汇总发送给土地价格表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获得审查意见,发送给司法厅审查规范性法律文件。然后汇总,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附上土地价格表草案,以便市人民委员会提交给人民议会审议、批准。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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