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书记处表示,近期政治体系组织机构的精简安排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
除了已取得的成果外,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整顿和克服,如文件发布和会议过多。各级、各部门、组织、机构、地方之间的协调尚未完全顺畅和紧密。
为了整顿和克服这些限制,书记处要求各级党委、机构、地方集中精力做好一些内容。
每年行政文件数量比前一年至少精简15%
关于文件发布,书记处要求集中革新,提高文件发布工作质量,朝着简化和缩短方向,整合文件发布中的流程和程序。
不得发布属于单独权限的文件来代替属于组织、机构、地方、单位共同权限的文件。
整合一些相关必要规定为通用规定;将跨部门相似内容整合为一份联合文件(部委、部门),以指导和组织实施,避免给基层、企业和民众带来困难。
书记处还要求仅在确实需要规定、指导、组织实施时才发布文件,不得发布重复上级文件内容的文件。
每年,各组织、机构、地方、单位实现行政文件数量比前一年至少精简15%。
关于组织会议,书记处要求每年,在工作计划基础上,各级党委、党组织、机构、地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会议组织计划。
其中,直接会议数量不超过总会议数量的40%,线上会议数量不少于总会议数量的60%。如果并非真正必要或内容已有详细指导文件,不得组织会议。
各级不得重新组织已通过直播、线上形式传达到基层的会议。彻底实施节约,反对会议组织中的浪费,不得超出会议服务经费定额;每年精简10%的会议数量。
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团体加强协调本级别、部门、单位的会议组织,避免重复、超负荷,集中在年初或年末。
省级每年组织不超过2次全省规模的会议,乡级每年组织不超过3次全乡规模的会议。
组织会议时需明确规模和参与人员,代表数量;根据会议属于哪个板块的原则:党、政府、民意机构、团体,则邀请该板块的代表参加。
政治局召集的全国会议,成员包括党中央委员、省委书记、市委书记、中央直属党委第一书记。
其余会议仅召集属于会议召集级别管理范围且与会议内容实施直接相关的成员。
各部委、部门、省、市主持组织的内部性质会议,仅邀请本级别、本部门的代表;不邀请中央代表及其他部门、地方的代表。
专业会议召集负责专业的干部参加,不邀请与会议领域、专业内容不直接相关的成员。
革新、改进会议方式,朝着简短、内容明确、集中讨论的方向,不重复宣读已发送的材料。
开幕指导发言不超过10分钟;领导会议总结发言总时长不超过50分钟;讨论发言不超过10分钟。
上级不得违规干预下级工作
书记处要求革新工作方式、协调工作、应用信息技术、数字化转型。
其中,各机构、单位必须经常领导、指导审查、完善功能、任务、权限、责任,提高政治体系组织机构在精简后的运作效率。
废除不再适合的行政流程和程序,以简化、减轻下级负担。
彻底克服重叠、重复、推诿、回避给机构、单位、企业和民众带来困难的情况。
已分级、分权的内容需进行评估和明确标准化。下级在获得分级、分权后必须自行负责组织实施任务。
按照“一项工作只分配给一个牵头单位解决”的原则分配任务。按照“明确人员、明确工作、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权限、明确成果”的方针处理。
上级不得违规干预下级工作。下级必须主动解决属于已分级权限的工作;不得推诿、回避、依赖,向上级请示按规定属于权限且非超出权限的困难、障碍的工作内容。
书记处要求提高负责人的自主决策和自负责任意识。每年通过领导、指导实施此结论的结果,对负责人进行评估和分类。
书记处要求每年、定期每6个月、季度,各省、市委、中央直属党委向书记处报告此结论的实施情况。
集中关注减少发布文件数量、会议数量、会议次数、组织、机构、地方、单位应用信息技术、数字化转型的结果。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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