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事,与公司无关。
- 律师梅陈(胡志明市律师协会)回答:

2019年《劳动法》第90条第1款规定:“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给劳动者以完成工作的金额,包括按工作或职务的工资、津贴和其他补充款项”。
此外,2019年《劳动法》第94条关于支付工资的原则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必须直接、足额、按时支付工资给劳动者。
如果劳动者无法直接领取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支付给劳动者合法授权的代理人。
用人单位不得限制或干预劳动者自主决定使用工资的权利;不得强迫劳动者将工资用于购买用人单位或指定单位的商品或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有义务足额、按时支付您的工资,且不得干预您使用工资。
此外,2019年《劳动法》第102条第1款也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129条规定赔偿因损坏用人单位工具、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失时,才允许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公司擅自扣除您的工资来偿还您所欠的债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此行为可能根据政府关于劳动、社会保险、越南劳动者出国工作合同领域行政违规处罚的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17条第2款a项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从500万越南盾到1000万越南盾。
(编译:Ivy;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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